可提供以下相關服務:
1.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、管理和維護;
2.公共綠化的維護;
3.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;
4.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、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服務;
5.物業使用中對禁止行為的告知、勸阻、報告等義務;
6.物業維修、更新、改造費用的賬務管理;
7.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;
8.其他物業管理事項。